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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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

 

第一条 会计岗位职责与责任

(一)岗位职责:

1.负责基金会全盘账务处理,包括编制记账凭证、登记总账及明细账。

2.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,确保会计信息准确无误。

3.定期编制财务报表,如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等,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。

4.进行财务分析,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深入分析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5.进行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控。

6.负责基金会的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。

7.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

8.负责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,配合完成审计工作。

(二)责任:

1. 对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。

2. 确保财务报表真实、可靠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。

3. 对财务分析的质量和有效性负责,为基金会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。

4. 对项目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,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。

5. 按时、准确地完成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。

6. 积极配合审计工作,保证审计顺利进行。

第二条 出纳岗位职责与责任

(一)岗位职责:

    1. 负责基金会现金收付、银行结算及货币资金的保管工作。

2. 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,做到日清月结。

3. 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,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。

4. 负责保管现金、支票、印章等重要财务物品,确保资金安全。

5. 协助会计人员进行财务报销和费用核算工作。

(二)责任:

1. 对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的准确性负责。

2. 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,防止资金损失。

3. 及时登记日记账,保证账实相符。

4. 妥善保管财务物品,防止丢失和被盗。

 本制度经第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 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、本基金会章程执行。

2026年3月26日 1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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